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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名字的由來

「加拿大」名字的由來,最早可追溯到16世紀, 一位名叫Jacques Cartier的法國探險家在1534年一次航行時,發現了聖勞倫斯灣。翌年,Jacques Cartier率領200多人進行第二次航行,在經過聖勞倫斯河時,曾向兩位原著民的年輕人問及此地名稱,這兩名年輕人用當地的語言,Huron-Iroquois語,告訴他「Kanada」,即「村莊」或「定居」的意思。並向他指出了通往村莊Stadacona的路線,即今天加拿大東海岸的魁北克市。由於缺乏該地區的具體名稱,Jacques Cartier便用Canada 這個詞來表示Stadacona 和Donnacona周圍的土地。

這個名字很快就被應用到更大的領域。 1547 年的地圖將聖勞倫斯河以北的所有地區都指定為加拿大。 Jacques Cartier還將聖勞倫斯河稱為“rivière du Canada”,這個名稱一直使用到 1600 年代初。到1616年,雖然整個地區都被稱為新法蘭西(New France),但加拿大大河和聖勞倫斯灣沿岸地區仍被稱為加拿大。

很快,探險家和毛皮商人開闢了西部和南部的領土,讓稱為加拿大的地區不斷擴大。在 1700 年代初期,該名稱指的是現在美國中西部和南至今天的路易斯安那州的所有法國土地。加拿大作為正式名稱的首次使用是在 1791 年,當時魁北克省被劃分為上加拿大(Upper Canada) 和下加拿大 (Lower Canada) 的殖民地。 1841 年,兩個殖民地統一在一個名稱下,即加拿大省。直至1867年憲法法案通過,加拿大省分裂為安大略和魁北克兩省,與新不倫瑞克、新斯科舍三個英屬北美殖民地組成加拿大聯邦。聯邦成立時,才將新國家定名為加拿大「Canada」。在隨後100多年裡,其它幾塊英屬北美殖民地陸續加入聯邦,組成現代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