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名字的由来,最早可追溯到16世纪, 一位名叫Jacques Cartier的法国探险家在1534年一次航行时,发现了圣劳伦斯湾。翌年,Jacques Cartier率领200多人进行第二次航行,在经过圣劳伦斯河时,曾向两位原着民的年轻人问及此地名称,这两名年轻人用当地的语言,Huron-Iroquois语,告诉他「Kanada」,即「村庄」或「定居」的意思。并向他指出了通往村庄Stadacona的路线,即今天加拿大东海岸的魁北克市。由于缺乏该地区的具体名称,Jacques Cartier便用Canada 这个词来表示Stadacona 和Donnacona周围的土地。
这个名字很快就被应用到更大的领域。 1547 年的地图将圣劳伦斯河以北的所有地区都指定为加拿大。 Jacques Cartier还将圣劳伦斯河称为“rivière du Canada”,这个名称一直使用到 1600 年代初。到1616年,虽然整个地区都被称为新法兰西(New France),但加拿大大河和圣劳伦斯湾沿岸地区仍被称为加拿大。
很快,探险家和毛皮商人开辟了西部和南部的领土,让称为加拿大的地区不断扩大。在 1700 年代初期,该名称指的是现在美国中西部和南至今天的路易斯安那州的所有法国土地。 加拿大作为正式名称的首次使用是在 1791 年,当时魁北克省被划分为上加拿大(Upper Canada) 和下加拿大 (Lower Canada) 的殖民地。 1841 年,两个殖民地统一在一个名称下,即加拿大省。直至1867年宪法法案通过,加拿大省分裂为安大略和魁北克两省,与新不伦瑞克、新斯科舍三个英属北美殖民地组成加拿大联邦。联邦成立时,才将新国家定名为加拿大「Canada」。在随后100多年里,其它几块英属北美殖民地陆续加入联邦,组成现代加拿大。